研究院简介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以下简称为“研究院”)成立于2020年7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合作共建的专业型研究机构和省级智库。研究院秉承“服务重大战略,聚焦优势领域,产出一流成果”的发展战略,立足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和湖北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法管”学科融通优势,围绕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成效、制度框架体系的修订完善以及自贸区提升战略实施、内外贸一体化路径、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和稳链强链补链延链策略、花湖机场开放经济发展和内陆自由贸易港规划论证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努力打造汇聚各类高端研究资源,集自贸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于一体的开放性研究平台,建设成为跨学科、跨专业、跨区域的综合性研究机构,为湖北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制定、制度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培训等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公告发布
为发挥研究院的研究特色和专家智库咨询决策作用,进一步促进学校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经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开向学界启动课题申报工作并就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产出一批自贸领域高质量课题研究成果,服务湖北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方向
结合研究院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的参考选题方向如下:
1.湖北自贸区加快推进投资领域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策略研究
2.湖北自贸区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路径策略研究
3.湖北自贸区开放平台口岸联动发展路径策略研究
4.湖北自贸区打造中国欧洲开放合作新枢纽贸易投资新高地交流互鉴新窗口路径策略研究
5.湖北自贸区加快推动建设花湖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的制度创新研究
6.湖北自贸区推动长江经济带联动协同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
7.湖北自贸区有序推进金融服务跨境贸易扩大开放(负面清单)的实施路径研究
8.湖北自贸区有序推进商务服务业跨境贸易扩大开放的实施路径研究
9.数字贸易背景下湖北自贸区的发展机遇与推进策略研究
10.湖北自贸区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
11.湖北自贸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
12.湖北自贸区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制度创新研究
13.湖北自贸区涉外商事纠纷解决对接BEE的制度创新研究
三、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由于受到经费使用限制,目前仅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校老师和研究生参与申请。
四、申请规则
1.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选题,选题可以参考以上列出的13个方向,也可自选题。
2.不同申请者的选题不可重复或相近。
3.自主搭建项目研究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校合作。
五、评审规则
研究院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校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本次结项要求分为基本结项要求和加分结项要求。
1.基本结项成果要求
(1)提交全本和简本研究报告各1份(全本不少于2万字,简本不超过6000字)。
(2)在本年度,有智库与社会服务类C级或C级以上成果1项。(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智库与社会服务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认定办法)。
2.加分结项成果要求
(1)在本年度,有智库与社会服务类C级及以上成果(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智库与社会服务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认定办法)。
(2)在本年度,有公开发表论文(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期刊指引(2023版)》认定级别)。
(3)在本年度,有省部级三类或三类以上项目(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试行)》分类标准)。
(4)在本年度,有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
(5)在本年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或以上奖项(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认定级别)。
(6)在本年度,有出版著作,包括学术专著、译著和其他著作。
(7)在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并作大会发言。
3.重点说明
(1)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2)以上所有结项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需在明显位置标注作者或主持人所在科研机构的具体名称——“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且将其列为位序第一的科研机构,或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Grant Number)),未标注以上两个信息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3)研究院将定期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按照规定使用或逾期使用的经费,将由研究院收回。申请人在本年度的结项成果质量作为下一年度申请研究院自主立项课题的重要依据。
七、资助金额
每项资助金额0.6-2万元。
八、项目完成期限
所有项目负责人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工作,并提交项目报告或研究成果。
九、申报材料
请填写《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请以pdf格式,邮件命名为“研究院项目申报+申请人姓名(所在学院)”,发送至邮箱:crystalyu2105@126.com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附件1: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项目申请书.docx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