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公告
来源:本站 日期:2024/04/01 浏览:380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以高水平协同联动形成高质量发展整体合力。长江经济带自贸研究智库联盟现开展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长江经济带沿江9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自贸试验区。

二、征集要求

(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能够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能够在制度、产业、平台一体化创新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的典型案例。

(二)已发布和未发布上报的案例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三)典型案例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围绕背景、做法、创新点、成效等展开介绍。

(四)选送案例的具体标准如下:

1.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全面深化改革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改革开放实践创新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理念、方法、工作和制度上有创新性。

3.重要性。选送的案例应体现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正向推进作用和借鉴意义,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同。

4.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启发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提交办法

(一)以省为单位统一申报和提交,每个省申报五个案例。

(二)申报单位按照评选要求对案例严格把关、充分论证,自评合格后,填写统一格式的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案例申报表等规定材料(一份申报表填写一个案例)。

(三)2024610日前向长江经济带自贸研究智库联盟常设秘书处当面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提交统一格式的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并将扫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发至crystalyu2105@126.com,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沁楼,联系人:喻老师,联系电话: 027-88386217

四、案例评选程序

(一)专家评审:组织业内专家对案例进行打分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佳案例入选名单。

(二)名单公示:入选名单将在长江经济带自贸研究智库联盟网站(hbiftz.zuel.edu.cn)上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三)案例表彰:主办单位将择期举办第二届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研讨会,会上将发布《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第一批最佳案例》,并对最佳案例及单位进行表彰。

五、说明事项

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不符合真实性要求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本活动。

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由长江经济带自贸研究智库联盟负责解释。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

长江经济带自贸研究智库联盟常设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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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案例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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